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未按第三十七条规定考核确认初级职称的,可在各职称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技术年限,同等申报中级职称。其中:全日制大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9年;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6年;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满3年,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TOP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1
备案号:
闽ICP备10203028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620号
总访问量:{{siteCount}}您是今日{{todayCount}}访客中文域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