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03-2500-2013-00180 文号 闽经信中小〔2013〕920号
发布机构 省经贸委 生成日期 2013-12-27
有效性 废止,失效(清理废止或失效文件文号:闽工信规〔2023〕9号)
索 引 号 FJ00103-2500-2013-00180
文号 闽经信中小〔2013〕920号
发布机构 省经贸委
生成日期 2013-12-27
有效性 废止,失效(清理废止或失效文件文号:闽工信规〔2023〕9号)

关于开展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已废止,失效)

发布时间:2014-01-06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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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经贸部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社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各科研院校、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同意(工信部企业〔2012〕275号文),《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方案》已于2012年开始实施。根据该方案,“十二五”期间我省将建设汇聚全省各类中小企业服务资源、覆盖全省中小企业,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能够为全省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一站式综合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加快资源整合速度,我委决定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省内服务机构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互联网平台)登记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登记备案条件

  1.在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法人机构,或在福建省设有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2.守法经营、服务规范、业绩突出,在省内本专业服务领域受到公认评价和表彰的机构和单位。

  3.热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良好服务,积极参加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服务活动,受到广大中小企业良好评价。

  4.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

  5.自愿申请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互联网平台)并积极承担和履行各项责任与义务。

  6. 对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有违法和不诚信行为的,将撤销入驻资格。

  二、申请登记备案程序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机构,应按照下列办法申请备案:

  (一)网上注册填报

  1.登录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www.fujiansme.com)注册账号并完善信息。

  2.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资质、所获得的荣誉称号及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证书扫描件。

  (二)向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报送文本申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校验)

  1.《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机构申请表》(可下载打印或自行填报)(见附件)。

  2.营业执照、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资质、所获荣誉及证书等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3.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4.服务机构简介、组织机构、服务中小企业内容及其服务业绩等相关材料。

  三、申请登记备案审核

  登记备案的服务机构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后,获得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资格,并在网站上予以审核通过。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区)经贸部门要做好相关单位及服务机构组织推荐工作。

  2.联系方式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处,罗天进

  电话:0591-87833524

  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陈辉玲

  联系方式:0591-88023380,88016036(传真),180607881169

  QQ:1776712634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院6号楼

  附件:入驻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机构申请表机构备案表.xls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代章)

  2013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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